注意会计代理!截至2019年4月30日,代理记账机构的年度备案时间不属于我。快点处理。

请注意这件事!必须完成!

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当地审批机关备案。

2018年12月31日前,代理记账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范围迁址的,应当向迁入地审批机关备案。

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审批机关应当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未按规定做好年度记录的,由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列入重点关注事项,并向社会公布,提醒其履行相关义务;

对连续不符合代理记账资格要求的,审批机关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改正。逾期仍不符合要求的,审批机关应当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首先,看簿记机构的年度备案流程+材料(即年检)。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簿记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当地审批机关。

代理记账机构每年都要进行年度备案,但具体提交材料和时间以财政局当年开展备案工作的通知为准。

聘用(聘任)会计人员的,应当自聘用(聘任)之日起30日内,通过网络或者其他方式向当地财政部门备案会计人员的有关基本情况和会计工作。

详细情况请点击“公司会计人员聘用(任用)情况报告,务必理解!”看见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作出决定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代理记账机构撤销分支机构的,应当自作出决定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代理记账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迁址的,应当自作出决定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记账分公司名称或者记账业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要求向所在地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